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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)粤7101民初1934号

作者:原创   信息来源:本站  发布时间:2024-10-10  浏览次数:223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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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

本院受理原告郭有坤诉被告广州市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曾锡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【案号为(2024)粤7101民初1934号】,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,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根据《在线博彩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起诉状及证据副本、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。原告诉请:1、被告广州市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曾锡深立即向原告连带清偿工程款156320元及利息4211元(以156320元为本金,从202428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%暂计至2024819日,以后顺延至清付之日止);以上暂合计:1605312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本案定于20241219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开庭审理,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年十月十日

 

法院联系人:陈蕴君  020-37897383

法院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